【聲明】本站任何文章都可能有聯盟行銷連結,當你透過文章內的連結購買產品,我可能獲得分潤,這不會增加你任何成本,並且我分享的都是自己實際使用過的資訊,更多細節請點這裡。 Disclosure: Any post on this site may contain affiliate links, meaning I get commission if you decide to make a purchase through my links, at no cost to you.
之前寫了看到的踢人通知,今天在其他社群,看到了群主直接發佈規則,要發廣告二維碼先聯繫,還要發紅包。我又有新想法。
話說上次那踢人通知,後來我看到群主的公眾號,寫了看不見的隱藏後續。很有意思,一件事情我可以看到三個角度。
- 第一個角度是作為群成員,被動自覺
- 第二個角度是作為群主,邊界與規則
- 第三個角度是作為旁觀著,對於當事群主與群成員的看法
於是我看見了主動與被動的區別。
第一個群,更要求有自覺(儘管群公告也寫了不要在群裡爆粉,但相對被動);第二個群,一開始就講明規則(主動告知)。
爆粉:大陸用語,通常指的是通過某種方式快速增加好友數量,包括使用自動化工具來批量添加好友或者在群裡積極地添加更多的人。
當然,這兩個社群不同性質,群成員的來源跟複雜度也不太一樣。第一個群能有篩選人的作用,第二個群則是個附贈服務,某方面算是篩選過了。
我想,沒有好壞,第一種更容易篩選人,第二種讓人明明白白。
不過我在想,有時候自己先挑明規則,還是挺省事的。所以我自己,大概率會選擇後者的做法。原因是我很怕麻煩,也不想有個期待讓別人去自覺注意。畢竟有些人沒自覺,而我懶得因為他們的沒自覺讓自己做些額外的事。
舉個相似但不同的例子吧,
用 Line Pay 付款的時候,我會習慣性地用手遮住手機條碼;反之,掃手機條碼,我也會自己遮住付款條碼。以防店員掃描錯誤。
但很久以前,有一次和我妹一起出門而且有點趕時間,付款時提醒她遮住不要的條碼,她就不要,結果那天正好店員掃錯,浪費不少時間。我妹超生氣。
「如果你一開始,就自己遮住不要的條碼不就沒事嗎?」 我無奈。
「我當然知道,但是我在其他地方,店員會自己伸手幫我遮住啊,我為什麼要自己來?」
「……」
我不能理解,明明能自己掌控的事,為什麼要在內心要求別人做到,又在對方沒做到時去發脾氣呢?更何況生活中大部分的人,也許只會有這麼一次交集,我們根本無法掌控。
所以自己控制好變數、然後心情平平靜靜的,不香嗎?面對陌生或者不熟悉的人,比起期望他人配合、又失望,不如用好自己手上的控制權。至少,我是這麼感覺的,你說呢?
阿淳的自在生活工具箱 除客座文章分類外,均為阿淳(chaneswin)原創,禁止商業使用,歡迎社群分享,轉載請註明作者與原文連結,禁止商業使用。有任何想法歡迎留言交流!
原文連結:你是主動掌握變數,還是被動期待默契?